图:安徽滁州全椒县组织《反间谍法》社区宣传活动。
26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反间谍法。新法完善了间谍行为的定义,将“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”、“针对国家机关、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络攻击等行为”明确为间谍行为。修订后的反间谍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
此次修订将“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”、“针对国家机关、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实施网络攻击等行为”明确为间谍行为。根据实践中的情况,适度扩大相关主体窃密的对象范围,将“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、数据、资料、物品”纳入保护。增加针对第三国的间谍行为。
此外,新法还完善了反间谍调查处置措施,增加反间谍行政执法职权。
在“调查处置”一章中,增加查阅调取数据、传唤、查询财产信息、不准出入境等行政执法职权;增加对发现的网络安全风险等的通报和处置措施;增加对国家秘密、情报的鉴定评估机制;增加行刑衔接的规定。在加强对反间谍工作的保障与监督方面,新法在“保障与监督”一章中,增加对相关人员予以保护、营救、补偿、安置、抚恤优待、培训等规定。同时,加强对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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